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境商品。进口时仅限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审核”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一线的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除外)。